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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皓一行慰问东大烈士丛德滋之女丛丹

作者: 梁爽 祝鑫一 编辑: 管珊珊 杨明 来源:档案馆 更新日期: 2024-09-25

9月22日,校党委副书记张皓前往兰州看望慰问丛滋烈士之女丛丹。对外联络与合作处、档案馆相关负责人陪同走访。

87岁高龄的丛丹女士向东北大学档案馆捐赠了一批关于丛滋烈士的珍贵资料,并对东北大学领导和相关部门一直以来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照顾表示深深的感谢和敬意。“父亲和东大的感情非常深厚,东大是培养父亲革命思想最初的摇篮。作为‘东大的女儿’,能够把自己40年来以手抄、复印等方式点滴搜集起来的丛德滋烈士相关资料捐给东北大学,我内心感到非常释然,了无遗憾。”丛丹女士深情地说。

张皓对丛丹女士把珍贵的文物交托给东北大学表示衷心的感谢。张皓表示,非常荣幸能够聆听丛丹女士亲自讲述丛滋烈士的故事,学校一定会把这些来之不易的资料保存好,充分利用和挖掘丛滋烈士档案的史料价值,把革命先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尚的品质在东大师生中继续传承下去。

据统计,丛丹女士向东北大学捐赠的这批资料包括:与丛滋烈士相关的书籍、传记、证明材料、手稿、诗集、老照片、报刊、影像资料以及丛丹和相关人物的往来书信亲笔原件,其中还包括丛滋烈士自东大毕业后一直珍藏的书籍原件。档案馆代表学校接受这批捐赠,向丛丹女士颁发了捐赠证书。次日,东北大学相关人员一行前往兰州市烈士陵园祭扫丛滋烈士墓,并向丛滋烈士敬献花圈。档案馆还对丛丹女士就丛滋烈士相关革命事迹进行了口述历史专访。

滋,辽宁凤城人,1928年考入东北大学教育学院史地专修科。1933年毕业后一直投身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底,在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接受谢觉哉、伍修权领导,从事统战工作。1938年10月,丛滋被中共中央批准为中共特别党员,从事隐蔽战线工作,为党搜集了大量情报。1941年1月被捕,投入兰州沙沟秘密监狱。1942年4月,丛滋在狱中壮烈牺牲,年仅32岁。1951年1月15日毛泽东主席亲笔签署了共和国第一号烈属证,即“革命牺牲工作人员家属光荣纪念证”,编号为“00001”号,由中央人民政府颁发给丛滋烈士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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